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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品产量--第3条 产量计量标准

时间:2016/8/8 9:37:00

除海蜇按三矾后的成品计量、各种藻类按干品计量外,其余各种水产品均按捕捞起水时鲜品实重(原始重量)计量。此外,供观赏的水生动物按个体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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